我是泰山学院的一名在校本科生,因打架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规定记过以上处分不授予学位证,我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校依法对学生实施的学籍管理和学位管理,是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形成的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在现实中,为了强化管理,普遍做法是将违反学籍管理和学位管理混淆在一起。我所受处分系因参与打架,属于因学术水平问题及相关思想品德之外的其他不当行为而受到的处分,与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无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我省首个被最高法采用的涉及授予学位法定职责的案件“杨永智诉济南大学不履行授予学士学位法定职责案”情况与我类似,济南大学败诉。请问学校此制度合法吗?是否应予以纠正?
相似问题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
离婚转移财产:合法转移 vs 无效操作,这篇说清
离婚转移财产:合法转移 vs 无效操作,一文说清!
-
婚前让他买房,竟是埋雷?这笔账,你算清了吗
在扬州,“男方婚前有房”早已成为不少父母嫁女的“硬性指标”。这本是父母为女儿未来生活求安稳的苦心,却在法律实践中频频变成“坑女儿”的陷阱。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专门打离婚案子的陈华律师常年处理扬州本地婚姻房产纠纷。扬州婚姻律师陈华律师今天就用法律条文和真实判例说话,帮你算清婚前男方买房、女方婚后还贷的“经济账”,避开那些看不见的雷区!
-
别让无效证据害了你!离婚法庭不看你哭得有多惨
《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早已明确了离婚案件的证据认定规则。扬州专门打离婚案子的律师陈华律师结合扬州本地司法实践案例,拆解离婚诉讼中有效证据的认定标准、无效证据的常见类型,梳理证据收集的核心要点,帮你避开取证误区,用合法有效的证据守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