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工程为第3人承包的土方工程,当事个人为中间人抽取土方量工程利润。第3人也同时与公司签订了土方工程合同,并交了保证金。之后公司口头以交保证金的名义借取当事个人10万元。当时公司的工程没有开工,切开工许可也没有,还在前期规划阶段。工程开工后,公司将该土方工程又一次包给其他人做(就是土方没有让当事个人及第3人做)。现在想咨询一下,关于当事个人上交的10万元,算不算公司构成合同诈骗。
合同纠纷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19-12-25 16:47:0415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