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9年5月21日至6月21日1个月期间在某公司任职,任职期间为公司将产品引进新华都超市售卖。公司已拿到新华都正式购销合同并支付进场费给新华都。现本人离职,原公司上告我存在诈骗行为,若不是我的建议,公司不会进场新华都
经济金融福建省-福州市2019-12-24 17:12:49130*****853
本人在2019年5月21日至6月21日1个月期间在某公司任职,任职期间为公司将产品引进新华都超市售卖。公司已拿到新华都正式购销合同并支付进场费给新华都。现本人离职,原公司上告我存在诈骗行为,若不是我的建议,公司不会进场新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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