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任职五年多时间,主要负责接听维修电话工作。第一,在今年六月底公司以正常变更劳务公司为由,承诺不改变任何工作内容,欺骗我们与原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工龄中断,规避合同中的责任。新合同是空白合同,两份合同原件都已收回。第二,以我们是轮班制为理由,取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直接不发放。第三,现在直接将原来客服中心变更为营销中心,进行电话营销工作。不仅我们要承担维修电话,同时制定营销销售任务。不完成任务的,还会倒扣工资。第四,占用员工休息时间,进行开会,业务考核等。第五,随着生活水平提成,常年工资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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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退休的员工回单位主张要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有时效性吗。单位拒绝补发是合理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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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解除我劳动合同,我在单位工作了四年,一月3200元工资,单位未给我投保,这种情况可以赔偿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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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2月份我加入一家公司成为该公司生产主管,但是一直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且在2024年至2025年6月份都并未给我交纳社保,现在因为老是给老板骂,导致我不想在该公司上班了,但还未提出离职想法。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为我补交社保与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吗?感谢您耐心看完并且细心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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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云南做事工资不要我做了工资我一个人得不到什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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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受伤后和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金额是28万,配合走完工伤流程以后人社和保险公司一共赔付下来了34万,多余的6万可以不退还吗?如果不退还的话有什么风险,我父亲现在马上60岁,受伤后完全没有劳动能力,和公司谈赔偿的时候对方以我父亲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为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少算了三万多,赔偿下来才发现金额对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