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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能提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本人;
3.受伤职工近亲属;
4.受伤职工所在的工会组织。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1.用人单位:
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材料应递交给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五、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出与送达需要多久?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其他问题
停工留薪期
(1)定义
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2)工资及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限制
①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其他问题
①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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