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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业主认为物业不应该收,是觉得停车这项服务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面了,还有业主认为停车场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是物业应该服务的,不应该另外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很明确物业费是什么,所以业主要不要交停车费,我们且看法律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停车场和其他基础的配套设施不一样,是属于公共配套,其性质和教育、商业、娱乐等设施一样,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出售前,产权属于房开商,出售后,产权属于买受人所有。
所有,这里能明确的问题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费到底是否包含在物业服务内?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时候,都会明确规定地下停车场XXX元/月/车位,地面停车位XXX元/月/车位,为什么呢?
停车场的收费,是对停车场地的秩序、照明、卫生等的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额外支出,若是包含在物业服务费内,物业费肯定有所提升。对于没有车的业主,极为不公。所以,在物业服务合同内都是另外约定停车设施车位管理费的费用,而不包含在物业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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