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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相关法律问题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且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切不可盲目出租、疏于管理,否则终将铸成大错,难逃法律制裁!

住宅当作商用房出租是否违法?

住宅商用应当符合两个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

2、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商用最起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二是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两个条件分别来说:

(一)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对于住宅商用的审批程序,并没有法律法规的专门性规定,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筑的住宅用途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必须遵守,如需改变,应经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另外,如果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对于住宅商用有限制的,还应当遵守管理规约。

(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由此可见,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这是业主应当遵守的一个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未能取得整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哪怕只有一名业主不同意),则改变房屋用途是不合法的。
房屋租赁
以下行为违反出租房屋规定:

1、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手续。

2、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规定予以处罚。5、出租房屋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部门通知不加改正的予以处罚。

6、明知是赃物而窝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8、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及时制止、报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9、不按照规定为暂住人员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0、为他人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光盘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1、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2、明知是有犯罪行为的人而为其提供出租房屋,帮助其逃避或者为其作假证明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3、介绍或者容留卖淫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4、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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