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9 11:25浏览量:2994

收养联系的免除是指依法停止原有的亲属联系以及权力责任联系。收养免除的效能不只及于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并且也及于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依据收养法的规则,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当事人能够免除收养联系:
(一)收养人、送养人两边协议免除收养联系的。
(二)收养人不实行抚育责任,优待、遗弃等侵略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养爸爸妈妈与成年养子女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免除收养联系时,当事人应当到民政部门处理免除收养联系的挂号。
收养联系免除后,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力和责任联系即行消除,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力和责任联系自行康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力和责任联系是否康复,当事人能够洽谈确认。收养联系免除后,经养爸爸妈妈抚育的成年养子女,对损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爸爸妈妈,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优待、遗弃养爸爸妈妈而免除收养联系的,养爸爸妈妈能够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开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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