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第七天,在上班路上,我是跟同事坐着一辆电动车被一辆比亚迪轿车撞了。 我的左腿是软组织损伤,去医院拍片了说没有骨折,没有住院就回家养伤了。 现在找公司聊工伤赔偿,由于我入职时间短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以我没有交工伤保险为由拒绝赔偿,但是给了我一个月的停工留薪的工资,表示所有的损失由第三方车主承担,警方责任认定书出来说比亚迪车主负主要责任,电瓶车车主为次要责任,我无责。 车祸时间距离现在刚刚一个月,我现在主要想咨询这个工伤到底值不值得我去维护我的权益。 达不到伤残级别,是不是没必要做伤残鉴定。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6-08-14 16:46:37177*****90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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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7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8-14 20:13:1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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