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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梁平区,电瓶车无保险,骑电瓶车撞伤一位72岁老太太,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骑电瓶车的为主要责任人,受伤的老太太因逆行,为次要责任人。受伤老太太为右膝盖处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期间,所有医疗费用是主要责任人付的,护工和饮食等一切费用也是主要责任人付的,除上述费用外,次要责任人家属仍要求赔偿4万块钱,再赔偿的4万块钱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重庆市2026-01-19 20:05:4918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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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邓伟律师
    月帮助212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赔偿问题,要看实际费用 以及后面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来确定。
    回复于 2026-01-19 20:07:27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0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如果达不到伤残等级,这个不合理的。可以拒绝。
    回复于 2026-01-19 20:10: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主要责任人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护工和饮食等费用,这是履行了主要的赔偿责任。对于次要责任人家属要求再赔偿4万块钱,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 **责任划分**:交警认定骑电瓶车的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老太太因逆行承担次要责任。这意味着赔偿责任应根据责任比例分担。 2. **赔偿项目**:除了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和相关护理费用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赔偿项目,如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这些赔偿项目需要有合理的依据和证据支持。 3. **协商解决**: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法律途径中,法院会根据责任比例和实际损失来判定赔偿金额。 综上,4万块钱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6-01-19 20:11:2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587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要看对方后续伤残等级鉴定
    回复于 2026-01-19 20:19:1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赔偿需依据事故责任和实际损失确定。若老太太构成伤残,加上前期已付费用,4 万块赔偿可能合理;若未构成伤残,需根据其误工费、交通费等具体损失,结合责任比例(通常主责承担 70% 左右)来判断,若损失金额低则不合理。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20 08:13: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1-20 10:31:31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607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4万是否合理”​没有绝对答案,需结合「伤残等级、后续治疗、当地收入标准」等具体证据核算后判断。建议优先通过专业律师或调解机构梳理损失,再推进赔偿事宜。
    回复于 2026-01-20 17:13: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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