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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两个在一家石材厂上班 父亲是2008年入职,母亲是2012年入职,现在工厂要辞退我父母。但是他们工资发放是不同的公司汇入的(厂里有员工帮老板办理营业执照,从这些营业执照的公司汇入的工资)而且工资不仅仅是我父母两个人的,是整条产线的员工的工资发到我手上(目前那些员工均在几年前陆续被辞),工资汇入后由我父亲发给同产线的其他人。这种情况我父母该怎么与工厂谈赔偿利益最大化? ①入职两个人一直没有签订合同 前几年签过但是原件没有给到员工手上 ②工厂没有给员工缴纳五险 ③工厂是家庭经营,老板年初因偷税漏税被抓 ④工作期间工厂包住

劳动争议江西省-南昌市2026-01-07 18:00:5413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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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63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以工厂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为由,要求工厂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 11 个月),若工厂违法辞退,还可要求其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07 18:01:26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80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您好,什么原因要辞退的,可以一对一私聊我,详细给您解答
    回复于 2026-01-07 18:02:28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6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并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1-07 18:02:3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3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了,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7 18:09: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7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7 18:43:1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父母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不过按照法律规定,还是有争取赔偿的途径的。 1. **关于未签合同**:虽然之前签过合同但原件未给员工,这不符合规定。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比如工资流水、工作证等,可以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长可主张11个月。 2. **五险问题**:工厂未缴纳五险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或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3. **辞退赔偿**:如果工厂无正当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是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再乘以2。 建议先和工厂协商,把上述诉求明确提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15 15:38: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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