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加班相关的问题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12-08 18:30:45151*****12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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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97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延时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 150% 的报酬,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200% 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 300% 的报酬。同时,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举证加班事实,可留存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12-08 18:41:1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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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94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09 11:52:12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