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 我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2025年1月14日合同到期。 11月15号—3月15号为取暖期。 合同有一条;在租赁期间,取暖期不得退房,否则押金不退。 我认为的是2025年1月14号,是签的合同到期了,已经履行完合同内容,不存在取暖期退房, 取暖费,我欠的我补,我多交的,房东补我,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现在处于胜诉,拿到了6万元的执行书,但被执行人目前没有现金支付,法院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但现在对方却以房产已经售出为由而拒绝拍卖。目前法院的法官要求我去调查该房产的出售情况。但我不想去调查,因为之前该房产已经由法院定为对方名下房产,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法官后面也说,让我写一份报告,大概就是说明,全权让法官依法处理案件。该报告怎么写,要怎么写比较好,有书写格式的要求吗?
-
我想咨询一下,我正常上班,两周前和我谈过降薪,但是到了签字时候,我不同意降薪,一直保持正常上班,今天被通知要裁掉我了,如果公司不给赔偿,劳动仲裁,我可以拿多少钱,我在某公司呆了2年整
-
和别人合作开的培训机构,合作期间帐目不清,没有公帐,没有收支明细,现在需要退出,应该怎么处理?
-
本人在津巴布韦,从事工地建筑木工,来的时候说好了年前可以回国,现在不让回去而且也没有合同,这个怎么解决。
-
发生时间1月29日,进行的租车合同,我并未使用,但是商家以确认租车未满月,按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