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原告在2024年10月29日中午作为家具销售员,与此前朋友介绍的客户进行商品导购。一段时间后,客户离开原告所在商铺后,原告与客户来到被告商铺门前进行交流,期间被告拍摄了原告的本人视频,并发布到了四百多人的商场交流群中,声称原告违反商场规定到他人商铺前招揽客户。原告以侵犯名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撤回相关侵权行为,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想咨询的问题:1.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和材料 2.需要如何证明可以使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侵权维权山东省-潍坊市2024-10-29 12:20:4018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