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去年3月入职上海一家公司,12月我通过公司申请上海留学生落户(完全符合落户条件公司只需递交材料),1月被要求签了服务协议,里面要求了服务期3年和服务期内离职的违约金30w。签订协议时人力并未和我说明此协议内容,只是给了我签字页让我签字,我由于疏忽没有看内容签字了。今年3月中我完成了落户所有事宜,由于个人原因近期想离职,这个情况需要赔付违约金吗?我查询了一下,说如果有专项技术培训,公司可能主张要求赔偿,我所在的部门有定期的咨询服务,是邀请外部讲师来交流,此类培训没有签到要求,也是视当天工作安排参与,但这个咨询服务确实是定期进行并且有发票。结合上述,如果我提出离职,会被要求赔偿吗?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4-06-11 14:51:3918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