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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2017年初发现我公公的厂里只交了工伤险,其他险种没交,后向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投诉,后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让我公公所在的厂(广州邦尔福鞋材有限公司)为其补缴了52个月的社保,保险滞纳金公司和我公公双方各承担了一半,现如今我公公年满60周岁,想把广州白云区社保转移到户口所在地(江苏启东),被告知因一次性补缴超过36个月需要提供4大法律文书才能转移,且不能事后补缴,但当初补缴的时候税务局并未让提供法律文书,直接就给补缴了,我方提供不出无法转移,造成我公公无法正常退休,广州市白云区社保局、税务局及原公司三方互相踢皮球,需要相关律师指点

侵权维权广东省-广州市2024-05-10 09:38:5713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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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吕粲律师
    月帮助35
    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把刚才的三个主管部门起诉到法院。
    回复于 2024-05-10 09:53:45 咨询他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65
    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户籍地的社保局不给转移社保账户,可以要求社保局出具相关的告知书或者通知书
    回复于 2024-05-10 09:59: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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