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个体工商户,我的营业执照无缘无故被吊销了,询问片区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说我去年十二月就被吊销了,原因是我经营场所变更,说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想要从新申办必须把原来注销再申请,我认为这属于工商执法人员不负责任的行为,第一我的经营场所从未变更过,去年也没有工作人员来过店里核查情况,第二我未有任何违法经营现象发生,他无权对我进行行政处罚,这会对我以后的征信记录和后续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我希望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并撤销对我吊销执照的决定,我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希望专业律师给我指点一下
行政纠纷辽宁省-大连市2021-09-09 22:11:5413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