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朋友处转让了一个酒店,在转让合同上注明除酒店主楼外还包括有17间附属用房的所有权和以及7年的经营权经营权。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对方没有告诉我这17间房是没有手续的违建房,今年政府对17间违建房进行了拆除,由于附属用房拆了经营面积减少了,我经营收入已经严重收到影响。请问就我的经营损失这方面是走起诉先和对方解除合同附带向对方索赔还是走直接起诉向对方索赔,另外那被政府拆除的17间房的财产损失可不可以向对方索赔。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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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叶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房子是谁的?还是只是接手别人的酒店?对方有无权限?合同中有无约定违建的费用?如果确实违建拆除导致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损失惨重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违建影响你经营面积,可以要求调整合同金额,赔偿实际损失回复于 2020-05-14 14:29:00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5-14 15:35:03
我转过来的酒店主楼是对方租的房东的,他总共定了10年合同转让给我时还有7年合同期,这被拆除的17间附属用房是转让给我的人在租完房东房子(也就是现在酒店主楼)后盖的,他在转让给我时没有告诉我他后盖的这17间房子没有经过审批(就是说违建)以后有拆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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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5-14 19:30:46
如果他转让时你没有告知,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调整租金。如果确实拆除后导致你无法经营,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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