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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而言,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是存在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怎么处理的呢?
一、关于抚养权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系法定的,约定不能免除。
二、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是双方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以这种方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都是是双方协商解决,虽然2周岁以内的孩子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双方协商孩子跟父亲生活的,也并不禁止,民政局并不会介入。
三、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有限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状况来看。
1、孩子未满2周岁,以随母亲哺乳孩子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宜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形,而父亲要求直接抚养的,孩子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
2、孩子在2-8岁,需要综合父母双方的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进行考虑,需要看父母双方的收入、住房、与孩子亲近程度、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等综合考量;
3、孩子已满8周岁,需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自主选择愿意随母亲还是父亲共同生活。
在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法院也并不会表示反对。总之,以孩子为先,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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