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6 16:39浏览量:2961
逼迫劳作罪是什么?单纯的从字面上了解逼迫劳作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法,强行要求劳作者为自己供给劳作,这样的行为许多时分会给劳作者形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作为违法处理。那么,从法令上面剖析,终究什么是逼迫劳作罪呢?以下听讼网小编总结的内容。
逼迫劳作罪
逼迫劳作罪是指以暴力、要挟或许约束人身自由办法逼迫别人劳作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背劳作管理法规,以约束人身自由办法逼迫员工劳作,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刑法修正案(八)》将上述法条修改为:“以暴力、要挟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办法逼迫别人劳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明知别人施行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许有其他帮忙逼迫别人劳作行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则处分。”
立案规范
用人单位违背劳作管理法规,以约束人身自由办法逼迫员工劳作,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逼迫别人劳作,形成人员伤亡或许患职业病的;
(二)选用殴伤、钳制、扣发薪酬、拘留身份证件等手法约束人身自由,逼迫别人劳作的;
(三)逼迫妇女从事井下劳作、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或许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或许逼迫处于经期、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以上的劳作或许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的;
(四)逼迫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或许从事高空、井下劳作,或许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风险环境下从事劳作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是杂乱客体,既侵略劳作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略国家劳作管理制度。
劳作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略,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所谓国家劳作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劳作法》及其系列配套规章的规则,依劳作法的规则,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任何人(包含用人单位)不得损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劳作管理法规,以暴力、要挟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办法逼迫别人劳作的行为。
1、有违背劳作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背劳作管理法规,是指违背国家调整劳作联系的法令或许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则。
2、以暴力、要挟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办法逼迫别人劳作。使用暴力、钳制的办法,如施以损伤或以杀戮、损伤进行要挟等,逼迫别人劳作。所谓约束别人人身自由的办法,是指采纳监督、制止收支等办法而将员工约束在必定的场所、区域内逼迫别人劳作。
3、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长期无偿逼迫别人劳作的;逼迫多人无偿劳作的;因逼迫劳作致使发作严重劳作安全事故的;选用暴力、钳制、凌辱等手法不合法约束别人人身自由逼迫劳作,情节恶劣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逼迫劳作罪,还包含用人单位。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劳作管理法规会发生约束别人人身自由的损害结果,但仍以暴力、要挟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办法逼迫别人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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