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6 07:13浏览量:42
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刑法140条):出产者、出售者成心在产品中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出售金额在5万以上的行为;货值金额15万以上;出售缺乏5万,出售金额乘以3倍后加上没有出售的货值金额在15万以上的。
量刑:5万到20万,2年以下,20万-50万,2年-7年,50万-200万,7年以上;200万以上,15年以上至无期徒刑;(金额均是出售金额)。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