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8 11:22浏览量:306
2009年8月12日,赵XX与自己产生纠纷,赵XX将自己打成轻伤。事情发生后,赵XX于2009年12月向公安机关自首,现本案已移送到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赵XX被羁押在大理市看守所。
事端发生后,赵XX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赵XX支付了受害者医疗费15200.00元元,其后又活跃与咱们家族洽谈进一步补偿事宜,并已依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支付了悉数的补偿款35000.00元。
在洽谈过程中,咱们了解到赵XX家庭也很困难,首要收入便是依托菲薄的农业栽培和进城务工。这种困难情况下,赵XX及其家族仍然活跃筹集补偿款进行补偿,咱们以为其悔过体现很好,其亲人也需求他的作业收入搀扶;赵XX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咱们造成了巨大的苦楚,他的家人也因而非常苦楚,他已得到了应有的经验,咱们并不期望持续造就新的悲惨剧,乐意宽恕他。
因而,自己对赵××的行为予以体谅,自愿不再追查赵××的刑事责任,一起向检察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恳求检察机关给予赵××痛改前非的时机,对本案予以撤案。
此致
XX市公安局
XX市人民检察院
受害者:李XX
XX年 XX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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