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讼案例:出外旅游发生意外,旅游公司是否需要注意投保呢?

来源:听讼网2019-01-24 17:20浏览量:925

听讼网)春节将至,很多人都会选择携家带口出外游玩,但是意外不得不防,很多旅游公司都会代为办理意外保险事宜,但是如果发生意外之后,无讼案例陪你看看,却发现旅游公司没有代办保险该怎么办呢?

2018年7月底,林某带着自己的儿子林小某前往海边旅游,为此与这家旅游公司口头达成了四天三夜的旅游合同,林某预付了旅游费。旅游行程表中注明,旅游价格包含了人身保险费。8月3日晚,侵权赔偿当中,林小某与其他人到附近的海滨浴场游玩,林小某因不慎被海浪卷走,不幸生亡。之后,林某在处理林小某的善后事宜时发现,这家公司并未给林小某投保,保险公司拒绝给林某理赔。

为此,林某与这家公司发生纠纷。林某和这家公司之间的口头合同是否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又该如何确定?林某应该怎么样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听讼网李小娟律师认为,林某为外出旅游与这家公司就旅游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一口头合同成立。法律法规有关国内旅游方面的规定以及这家公司的旅游行程表内容,是这一口头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依据。林某履行了预付费用的义务,这家公司履行了组团出游的义务,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从旅游行程表看,这家公司都应当给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办理保险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旅游者交纳的旅游费用中。这家公司没有按时履行此项义务,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林小某在旅游期间意外身亡,符合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中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如果这家公司不涉及到违约,侵权赔偿林小某意外身亡就成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事由,林某作为受益人能因此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这应当得到却不能得到的保险金,是这家公司违约行为给林某造成的损失,这家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外游玩,安全第一,有的时候感觉是为了自身的放松,体验到了生活中的一切美好,而且还需要适当的让自己放松,在无讼案例当中明确每天的生活指标,但万一发生了意外,还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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