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一定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4 16:00浏览量:2804

买房签合同需求慎重,这签定房子租借合同更是不能大意,在咱们平常租房的过程中啊,这房子租借合同都是房东拟定,由于房东的个人志愿,房子租借状况各不相同,所以说,有的租房合同其实并不标准,乃至有的租客租房时,并没有签定这个合同,那在这样的状况下,一旦呈现胶葛,就很难确保自己的利益,构成丢失。
实例:
张女士租住了一套房子,由于屋内家电完全,房子价格适中,所以张女士在一年的租期行将期满时联系了房东,想持续租住这套房子,而房东也赞同将房子租给张女士租住,可就在房子一年租期还剩2天的时分,房东给张女士打电话说,房子她不想租了,让张女士赶快的找新房。
明明说好能够续租的房子,突然间要回收,面临房东的屡次反悔,张女士感到很不解,可尽管房东最初的许诺并没有写到合同傍边,那两人达到的口头协议,是不是没有任何功率呢?
剖析:
依据合同法规则,租借人出卖租借房子的,应当在出卖之前,合理的期限内告诉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力,在张女士的事例中,房东在房子租借期限届满的前两天,才告诉张女士,两天的时刻显着不是合理的期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相关规则解说,租借人实行告诉职责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清晰表明优先购买的,承租人损失优先购买权力。
因而,租借人在房子租借期间,提早15天告诉就算是合理期限,一起,租借人出卖租借房子,未再合理期限内告诉承租人,或许存在其他损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景象,承租人恳求租借人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因而张女士能够要求房东补偿丢失。
小编提示最终小编要提示租房的朋友,租房是一定要签定房子租借合同的,而且要把约好的详细事项,尽量的写到合同中去,即使其时无法构成书面协议,过后也应该赶快的达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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