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损害侵犯妻子的名誉权妻子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6 09:16浏览量:2267
老公危害侵略妻子的声誉权,妻子可不可以申述离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则:“公民、法人享有声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公民、法人的声誉。
公民声誉权的危害,主要是指公民的社会威望和社会点评遭到极大的损伤。危害方法一般为言辞和行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婚姻存续期间老公不经证明,随意假造、分布对妻子晦气的谣言、侵略妻子声誉权的,若妻子以老公侵略其声誉权申述离婚的,要害看老公的侵略行为是否足以形成夫妻爱情破裂。
婚姻法》没有关于老公侵略妻子声誉权的具体规则,因而,是否到达爱情破裂的程度,由审判人员在实践中从夫妻爱情根底、婚后爱情和有无和洽或许等方面全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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