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竞驶飙车过程中撞死他人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1 00:29浏览量:1708
在公路上驾驭机动车的时分,必定要注意行车的安全,要恪守交通规则,不得呈现超速驾驭的行为,而在公路上追逐、飙车是十分风险的,那么彼此竞驶飙车过程中撞死别人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由听讼网黑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彼此竞驶飙车过程中撞死别人行为人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彼此竞驶飙车过程中撞死别人
刘某和李某由于债款问题发作胶葛,刘某驾车逃走,李某驾车追逐。两人追逐到站前路时,刘某将一摩托车驾驭者吴某撞死。经判定,两人车速都到达110公里一小时。关于刘某和李某的行为定性,有定见以为,刘某和李某都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刘某与李某二人作为成年人,在公共路途驾车高速行进,彼此追逐,关于可能会撞伤别人持听任情绪,归于直接成心,契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二、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文以为,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构成风险驾驭罪。理由是依据《刑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则以为行为人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许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则构成风险驾驭机罪。可是风险驾驭时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刘某与李某在路途上驾车追逐竞驶,且刘某直接形成吴某的逝世,应定为交通肇事罪,李某直接定风险驾驭罪。
(一)风险驾驭罪归于风险犯,只需行为人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许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即构成风险驾驭罪。刘某和李某在公共路途上追逐竞速行进,归于风险驾驭行为。
(二)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则,由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驭机动车行为,一起由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本案中,刘某与李某在公共路途上驾驭机动车竞速行进、且形成撞死别人的成果,在实务中简单形成风险驾驭罪、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的法条竞合。风险驾驭罪、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侵略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可是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是归于详细的风险犯,其间其他风险办法要求与放火、决水、爆破以及投进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行为具有平等风险性质,且该种风险具有导致多数人重伤或逝世的直接性、敏捷蔓延性、高度盖然性以及紧迫性,会对国民发作严峻惊慌性。本案中刘某与李某的竞速驾驭行为不具有导致多数人重伤或逝世的直接性,也不具有敏捷蔓延性以及高度盖然性,因而,不宜以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科罪量刑。
(三)风险驾驭罪归于成心的笼统风险犯。当行为人对详细的公共风险具有成心,对发作伤亡的实害成果仅有成心,归于成果加重犯。本案中,刘某与李某对竞速行进行为可能会形成公共风险是明知的,存有成心心态,可是关于致别人逝世的成果则不存在成心心态,归于过错。因而,对形成别人逝世的直接肇事者刘某应定交通肇事罪,追逐者李某则应定风险驾驭罪。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彼此竞驶飙车过程中撞死别人行为人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问题进行的回答,事例中两人在公路上追逐飙车的,被追逐人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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