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3 16:15浏览量:388
拒不实行判科罪是法令案子中,法院判定成果现已下达生成,可是违法行为人并没有按照处分成果实行处分而发生的违法行为,法令上关于此项行为的规则也有必定解说,那么怎样请求这个罪名呢,想要了解的就跟着听讼网小编持续往下看吧!
拒不实行判定裁科罪界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则,拒不实行判定、裁科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分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实行判定、裁科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的,包含应当实行的责任的悉数或部分。
(三)指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的行为。没有才能实行的,不构本钱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相关常识: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确保人民法院判定、裁决的实行,现就审理拒不实行判定、裁决案子详细使用法令的若干问题
上面现已讲了假如应该实行法令判定可是并没有实行的,就能够请求拒不实行判科罪,然后依据这个罪名的处分来进行。假如对方发现另一方拒不实行的时分,能够写一个请求书递送法院,会有相关部分来强制让不实行的一方实行,并处分。提到这儿,答复现已完毕了,假如你还想要了解更多,能够持续重视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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