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带着孩子生活的一方,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5 02:52浏览量:1864
夫妻离婚后,带着孩子日子的一方,能在离婚后要求另一方添加抚育费吗?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相关内容,欢迎我们阅览!
案子简介:
甲某女与老公甲某男离婚3年。离婚时,女儿小甲随女方一同日子,法院判定甲某男每月付出女儿抚育费400元。离婚后,跟着物价继续上涨,没有固定作业的甲某女,日子难以维系。2014年6月,甲某女因过度劳累病倒。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和小甲的学杂费,压得甲某女透不过气。当年7月,甲某女带着女儿到法院申述甲某男,要求追加抚育费。
法院未成年人案子归纳审判庭承办法官了解状况后,敏捷联络甲某男,但他表明在广东打工暂时回不来。为确保孩子正常上学,法院先免除了诉讼费用,并相关单位宣布司法建议书。8月,小甲地点校园赞同对小甲学杂费予以减免。之后,小甲和母亲到法院撤回申述。上一年2月,得知甲某男回来襄阳后,小甲和母亲再次到法院,申述要求对方追加抚育费。经法官调停,两边达到一致意见,甲某男赞同将抚育费增至每月800元,小甲和母亲再次撤诉。
案子剖析:
本案是因追加子女抚育费而引发的民事胶葛。小甲的爸爸妈妈离婚后,随母亲日子,父亲每月付出日子费。跟着物价等上涨,其父给付的日子费难以满意教育开销。小甲只得申述父亲要求添加抚育费。法院受理后经过多方尽力,与相关部分一起处理了她的当务之急,并最终使胶葛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爸爸妈妈离婚不能停止其与子女的联系,且爸爸妈妈有责任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发明杰出的条件。未成年子女是指年纪不满18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教育责任是无条件的。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