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7 11:26浏览量:2365
在我国,拘留有三种,别离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而咱们常说的治安拘留是归于行政拘留的规模。那么,这三种拘留的期限是相同的吗?什么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我国法令规则的拘留只要三种,别离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归于行政拘留的领域之内。  
一、行政拘留的期限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峻制裁,归于行政处分的一种。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背行政法令标准的人,在短期内约束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分。  
行政拘留是最严峻的一种行政处分,一般适用于严峻违背治安管理但不构成违法,而正告、罚款处分不足以惩戒的状况。因而法令对它的设定及施行条件和程序均有严峻的规则。  
行政拘留裁决权归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越15日;行政拘留决议宣告后,在请求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分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许按规则交纳保证金的,可请求行政主体暂缓履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色: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峻的行政处分方式,只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约束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按照行政法令标准对违背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纳的惩戒办法;后者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而采纳的暂时掠夺违法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办法。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按照诉讼法的规则对波折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施行的暂时掠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采纳的暂时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办法。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冒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赏罚。  
二、司法拘留的期限  
司法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履行过程中,对波折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波折证人作证、藏匿搬运被查封、扣押的产业、阻止法院工作人员履行公务、躲避履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议,归于强制办法。  
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守,不服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议提早解说或期满开释。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峻违背民事法令标准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能够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资产和非法所得,并能够按照法令规则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则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峻违背民事法令标准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约束的一种赏罚办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峻的赏罚办法。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办中,对现行犯或严重嫌疑分子,暂时采纳的强制办法。  
公安机关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同意拘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分或许制裁。若后被无罪开释,被拘留人能够请求国家赔偿。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则,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  
1、正在准备违法、施行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违法的;  
3、在身边或许住处发现有违法依据的;  
4、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  
5、有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或许的;  
6、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严重嫌疑的。  
拘留的期限是法令别离规则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同意拘捕的时刻和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拘捕的时刻的总和。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状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1日至4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 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违法嫌疑人,而且将履行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状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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