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拘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1 19:06浏览量:1873
有人说行政拘留是需求通过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的同意之后才干探视的,那关于探视有哪些规则呢?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拘留能够探视吗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则时间内能够探视。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1990)4号(公安部1990年1月3日发布,自1990年1月3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治安拘留所依法维护被拘留人的通讯自在。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函件不查看、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则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能够到治安拘留所会晤被拘留人。
什么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背行政法令标准的人,在短期内约束人身自在的一种行政处分。行政拘留是最严峻的一种行政处分,一般适用于严峻违背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正告、罚款处分不足以惩戒的状况。因而法令对它的设定及施行条件和程序均有严厉的规则。行政拘留裁决权归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越15日;行政拘留决议宣告后,在请求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分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许按规则交纳保证金的,可请求行政主体暂缓履行行政拘留。依据现行的《刑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分品种,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分的一种。
该法第十六条规则:“有两种以上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别离决议,兼并履行。行政拘留处分兼并履行的,最长不超越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则:“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按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不履行行政拘留处分: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度违背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许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关于适用目标作了消极性的扫除规则,即关于契合某些特定景象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表现人文关心。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