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3 13:11浏览量:38

信任我们必定听说过农村土地确权吧,有许多朋友想了解详细的农村土地确权标准有哪些,这也是许多人很关怀的问题。在我国的许多省份的农村地区,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于土地确权的相关方针。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有关的常识,一同来看看吧。
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力的承认、承认,简称确权。是按照法令、方针的规则承认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从属联系和他项权力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通过土地挂号请求、地籍查询、核属审阅、挂号注册、颁布土地证书等土地挂号程序,才干得到最终的承认和承认。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心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展开农村土地确权挂号颁证作业。
确权机关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承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则,确权的权力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要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承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承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详细承办部分。土地管理部分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分,详细承办确权作业,对确权的定见和主张,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确权准则
土地确权有必要承认一些基本准则,这些准则应表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一直起指导作用。尊重前史,面对现实的准则;有利于出产和日子,有利于社会安稳的准则;方针和法令并用准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准则;权力设定一般法定准则。
看了以上有关农村土地确权的想关规则,必定对其有了更多的了解吧。这也是许多人很关怀的问题。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土地关于一户人家来说,是很重要的,所以提早了解相关方针也有优点。有爱好的朋友也能够到听讼网进行相关的法令咨询,以取得更多的协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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