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6 18:27浏览量:2211
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修正《公司法》的决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明,这次修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建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担负。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这次《公司法》修正首要触及三方面。
榜首,将注册本钱实缴挂号制改为认缴挂号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对公司注册本钱实缴还有规则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则;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出资的规则。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好认缴出资额、出资方法、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本钱挂号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对公司注册本钱最低限额还有规则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本钱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本钱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本钱500万元的约束;不再约束公司建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初次出资份额;不再约束股东(发起人)的钱银出资份额。
第三,简化挂号事项和挂号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本钱不再作为公司挂号事项。公司挂号时,不需要提交验资陈述。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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