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须注意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6 13:07浏览量:1091
购买商品房须留意的问题
购买商品房应留意以下问题:
一、核实对方身份
在签定购房合同前,要清晰商品房真实的产权人是谁,出卖人应当是楼盘的开发商。若其托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运营资历,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托付书。
二、检查有关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出售有必要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出售许可证》。
三、查验权益情况
在购房之前应到有关部分查验清楚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典当或已被出售,以保证生意安全。
四、慎用定金规矩
现在商品房生意的一般做法是,购房者买房时先签定认购书并付出定金,然后才签定购房合同。能够采纳以下方法:
(1)在检查购房合同,承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定购房合同,一起付出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假如两边就商品房生意合同洽谈不成,出卖人有必要向买房人交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购房合同一般是疆土部分印制的规范合同,留空部分两边洽谈一致填写。要仔细、仔细阅读审阅每一条款。关于两边不能洽谈一致的条款,应做好记载,由两边签字承认。
现金付出房款时,尽量削减首期房款金额,待处理商品房存案挂号手续后,再付出大部分房款,一起留一部分房招待办好房产证后付出。
六、清晰交楼规范
现在规范购房合同中的交楼规范有三种:(1)该商品房经检验合格;(2)该商品房经归纳检验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归纳检验合格。第二项规范要求最高,第三项次之。挑选第一项意义不清晰,由于检验合格有很多种,如竣工检验,规划检验,消防检验等。能够在第一项规范后加上“并经过经国家法律规则的竣工检验存案手续”。我国对商品房竣工检验采纳存案挂号准则,而该准则规则的检验项目较多,要求严厉。
七、慎签补充协议
开发商一般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其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需慎之又慎,洽谈不成,爽性不签。
八、另签物业管理协议
规范购房合同中,有签定购房合一起一并与物管公司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则,签约时要清晰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写明其资质,物业管理的收费,一起就《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洽谈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现在的商品房生意中,购房者应交纳契税、印花税等,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者有必要交纳的费用,归于开发商乱收费,购房者有权回绝。
十、把好收楼关
(1)检查“三书一证一表”:《住所质量保证书》、《住所运用说明书》,《建造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造项目竣工归纳检验合格证》、《竣工检验存案表》,假如开发商不能供给,购房者有权回绝收楼。
(2)看楼验楼:发现问题和有不满意的当地,能够在《楼宇检验记载表》中填写相关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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