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尚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5 02:00浏览量:2736
问:我和老公成婚好多年了,上一年他父亲逝世的时分,留下了遗言,分给我老公一套房子。可是,因为我婆婆还在世,家里的人为了尊重我婆婆的爱情,就达到一致意见,子女们暂时不承继遗产,比及我婆婆逝世的时分再对遗产进行切割。现在我和老公要离婚,可是因为我公公留下的那套房子没有进行切割,咱们之间的共同产业无法确认,现在我想去法院申述。我想请问下,这套房子应该怎样处理?能否作为咱们的共同产业在离婚时进行切割?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五条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承继人依法能够承继的遗产,在承继人之间没有实践切割,申述离婚时另一方恳求切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当事人在承继人之间实践切割遗产另行申述。
依据上述规则,这套房子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老公承继的,应当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产业,在离婚时本来也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则进行切割。可是,依据你所说的状况,我们为了尊重白叟的爱情,也是我国的一种传统习气,没有在你婆婆在世的时分承继遗产,你们夫妻关于这套作为遗产的房子仅仅享有等待权,假如你们现在离婚,你要求切割该套房产中夫妻共有比例的条件还不具有,因而,不能在该次离婚诉讼中进行处理,只能比及你老公他们实践切割了遗产之后,你再去法院申述要求切割这部分产业。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