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3 03:03浏览量:2276
一、请求费的交纳方法
请求费以及其他费用都能够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经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现在,银行选用电子划拨,邮局选用电子汇兑方法。缴费人经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请求号或许专利号和交纳费用的称号(或简称)。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据,应仔细核对请求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今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二、请求费交纳的时刻
面交请求文件的,能够在获得受理通知书及交纳请求费通知书今后,其时交纳请求费。经过邮递方法提交请求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交纳请求费通知书今后再交纳请求费,由于交纳请求费需求写明相应的请求号,可是交纳请求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越自请求日起两个月。
三、缴费日期的确认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请求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向专利局收费处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法契合有关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践汇出日为缴费日。可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越15天的,除出具邮局、银行供给的证明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四、缴费注意事项
(1)经过银行或许邮局汇款,应当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或许事由栏中写明正确的请求号或专利号及费用称号。
(2)经过银行或许邮局汇款,如需发传真,应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单复印件及请求号或专利号、费用称号、邮编、地址、收件人信息,发至收费处。(传真:010-62084312)。此方法是对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弥补方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
邮局汇付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收款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3)专利缴费电子邮件咨询服务:shoufeichu@sipo.gov.cn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