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6 20:30浏览量:2752
民事案子和行政案子中的当事人有权托付代理人,提出逃避恳求,搜集、供给依据,进行争辩,恳求调停,提起上诉和恳求实行。当事人能够查阅本案有关资料,并能够仿制本案有关资料和法律文书。两边当事人能够自行宽和。原告能够抛弃或许改变诉讼恳求,被告能够供认或许辩驳诉讼恳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必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力、恪守诉讼次序、实行发作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按规则交纳诉讼费用。
刑事案子的被告人能够自行辩解或许托付辩解人进行辩解,能够提出逃避恳求,经答应,可对证人、判定人员提问,进行最终陈说,提起上诉。刑事自诉案子的自诉人有权托付诉讼代理人,提出逃避恳求,进行宽和,承受调停,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刑事案子的被害人有权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申述决议提出申述或直接申述,对被告人的行为形成被害人物质丢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答应,可对被告人提问,对一审判定不服,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恳求抗诉。对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或许裁决不服,能够提出申述。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必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力、恪守诉讼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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