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实际发生运费有差异要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4 20:35浏览量:2970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问题】
物流公司开具运费发票给我公司,发票金额多开了15元,对方不想重开发票,可是赞同实践付出金额能够少15元。请问:
1、我公司进项税金收集时是否能够按发票上的税金数据收集?
2、入账时是按发票金额入账,仍是按实践付出的金额入账(比发票金额少15元)?
【回答】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开具发票应当依照规则的时限、次序、栏目,悉数联次一次性照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别人、为自己开具与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别人为自己开具与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别人开具与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依据以上规则,物流公司开具的发票与实践事务不符。假如承受这样的发票将存在税务危险。主张要求对方开具与实践事务共同的发票,或许按已开发票金额从头签订合同。不管采纳哪种方法入账金额都要与发票金额保持共同。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