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7 19:55浏览量:1183
这种状况并不归于法律上的婚姻联系。对此,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则:“要求成婚的男女双方有必要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契合本法规则的,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获得成婚证,即建立夫妻联系。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也就是说,尽管举行了传统的婚礼,但因为没有进行成婚挂号,也没有补办挂号,因此,不归于法律上的婚姻联系,不受法律保护。其次,两人也不归于现实婚姻。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五条规则:“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双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双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挂号;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因为两人共同生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因此不归于现实婚姻,而归于不合法同居联系。第三,不合法同居联系不能通过诉讼免除。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一条规则:“当事人申述恳求免除同居联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产业切割或许子女抚育胶葛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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