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是否应该发加班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30 17:52浏览量:1000
网友发问: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自愿加班是否应该发加班薪酬?
榆林律师回答:
根据《劳作法》第四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树立和完善规章准则,保证劳作者享有劳作权力和实施劳作责任”。该条规则标明,企业依法应当对企业界的规章准则予以树立和完善,规章准则的内容包括劳作者权力和责任的规范。根据该条规则,企业天然能够制定与国家法律不相冲突的加班准则,能够规则恰当的加班批阅程序,对契合加班准则的加班状况付出不低于法定规范的加班薪酬。企业依法树立的规章准则,应是企业管理和争议处理的根据之一。
别的,根据《劳作法》及《国务院关于员作业业时间的规则》等相关规则,我国现行的规范工时准则为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依照以上规范工时准则计发薪酬待遇的,是计时薪酬准则。实施计时薪酬准则的用人单位,其加班薪酬的付出有着清晰的规则。
新发布的《上海市企业薪酬付出方法》规则:“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劳作者在法定规范作业时间以外作业的,应按以下规范付出薪酬:
(一)组织劳作者在日法定规范作业时间以外延伸作业时间的,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小时薪酬规范的150%付出薪酬;
(二)组织劳作者在休息日作业,而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规范的200%付出薪酬;
(三)组织劳作者在法定度假节日作业的,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规范的300%付出薪酬。”
以上规则标明,用人单位付出加班薪酬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劳作者在法定规范作业时间以外作业”,即由用人单位组织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付出加班薪酬。假如不是用人单位组织加班,而由劳作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根据以上规则能够不付出加班薪酬。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