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6 07:24浏览量:1722
当工程完结,发作工程款拖欠问题时。假如两边无法自行宽和时,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统辖权的公民法院提申述讼,关于合同胶葛来说统辖权关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工程款胶葛统辖问题包含哪些内容呢?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回答。
一、民事诉讼统辖简介民事诉讼统辖是指确认上下级公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公民法院之间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了下列几种统辖:等级统辖、地域统辖、指定统辖和移交统辖。
(一)等级统辖等级统辖是指公民法院系统内区别上下级公民法院之间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等级统辖的确认,在我国立法上首要是以案子的性质、案子的影响的巨细为规范。
我国等级统辖的特点是:一是基层公民法院至最高公民法院依法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二是等级统辖的要点在于区别基层公民法院和中级公民法院的分工;三是等级越低的法院受理的榜首审民事案子量越大,等级越高的法院统辖的地域规划越广但实践受理的榜首审民事案子量越小。
(二)地域统辖地域统辖是指确认同级的不同区域的公民法院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地域统辖,包含一般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协议统辖、专属统辖和一起统辖。
1、一般地域统辖。一般地域统辖是指依照当事人所在地与公民法院辖区的从属联系所确认的统辖。该类统辖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准则,即原告申述应到被告一切地的公民法院提出。
2、特别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所确认的统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特别地域统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行地公民法院统辖。
(2)因稳妥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稳妥标的物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3)因收据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收据付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送和联合运送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运送始发地、目的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3、协议统辖。协议统辖是指依据两边当事人的约好确认的统辖。在我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协议统辖应当契合下列条件:榜首,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以书面的方法进行约好;第二,只能就合同胶葛进行约好;第三,约好只能针对榜首审法院的统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好;第四,协议统辖法院的规划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统辖不得改变专属统辖和等级统辖。
4、专属统辖。专属统辖是指法令规则某些诉讼标的特别的案子由特定的公民法院统辖。
专属统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即专属统辖的案子,只能由享有专属统辖权的法院统辖,其他法院无权统辖,法令也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改变专属统辖。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适用专属统辖的案子有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作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3、因承继遗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承继人逝世时住所地或许首要遗产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三)指定统辖和移交统辖
1、指定统辖。指定统辖是指上级公民法院在法令规则的景象下,对某个详细的案子,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公民法院予以统辖。
2、移交统辖。移交统辖是指公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受诉公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统辖权,而将案子移交给有统辖权的公民法院。
二、对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胶葛
法院统辖及约好裁定的主张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前正确约好胶葛受理机关或在发作胶葛后挑选有统辖权的法院或裁定机关审理案子,有利于胶葛得到敏捷处理。笔者以为,建造工程合同当事人在拟定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及发作胶葛时应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根据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胶葛不再适用专属统辖的规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好发作争议时由公民法院统辖或由某一裁定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假如挑选诉讼作为处理争议方法,还能够进一步约好在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二)当事人协议挑选统辖法院,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对等级统辖的规则。经最高公民法院同意的江苏省各级公民法院受理榜首审民事胶葛案子等级统辖的规范为:
1.苏州市中级公民法院受理一审案子的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2.南京市、无锡市中级公民法院受理一审案子的诉讼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3.其他市中级公民法院受理一审案子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4.各中级公民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子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低于上述规范,中级公民法院以为归于在本辖区内有严重影响应当作为一审案子受理的,在受理前有必要报请省法院同意。
(三)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未实践实行而发作胶葛时,法院统辖有特别规则,合同当事人应予恪守。
最高公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8条规则:“因合同胶葛提申述讼,假如合同没有实践实行,当事人两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好的实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因此在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未实践实行而发作胶葛时,法院统辖有特别规则。当然,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挑选裁定处理胶葛时,则不发作类似问题,约好的裁定委员会可对胶葛作出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对工程款胶葛统辖问题带来的内容介绍。因为建造工程的规划大,触及的方面有许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法院进行处理,假如问题比较复杂就会由下往上交由更高的的组织进行处理。假如您在这方面还有问题的话,可到听讼网网站咨询在线律师,这是很有协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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