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1 01:53浏览量:1793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条精力危害的补偿数额根据以下要素确认:
(一)侵权人的差错程度,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损害的手法、场合、行为方法等详细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形成的结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状况;
(五)侵权人承当职责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均匀生活水平。无差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能够同时提出危害补偿恳求,要求差错方承当补偿职责,关于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案子,当事人提出危害补偿恳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撑。无差错方不申述离婚而独自根据该条规则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相同不予受理。;假如无差错方做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危害补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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