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的税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9 14:58浏览量:21

1、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规范: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最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依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第一次批改 依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第2次批改 依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第三次批改 依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第四次批改)
第一条 在我国境内有居处,或许无居处而在境内寓居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和境外获得的所得,按照本法规则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无居处又不寓居或许无居处而在境内寓居不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获得的所得,按照本法规则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薪酬、薪水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
四、劳务酬劳所得;
五、稿费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盈利所得;
八、产业租借所得;
九、产业转让所得;
十、偶尔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交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薪酬、薪水所得,适用超量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量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费所得,适用份额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交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酬劳所得,适用份额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酬劳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能够实施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盈利所得,产业租借所得,产业转让所得,偶尔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份额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我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安排、国际安排颁布的科学、教育、技能、文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稳妥赔款;
六、武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干部、员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薪酬、离休薪酬、离休日子补助费;
八、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则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我国政府参与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协议中规则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同意能够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峻自然灾害形成重大丢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减税的。
第六条 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
一、薪酬、薪水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以每一交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本钱、费用以及丢失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以每一交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四、劳务酬劳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产业租借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越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五、产业转让所得,以转让产业的收入额减除产业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盈利所得,偶尔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献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则从应交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我国境内无居处而在我国境内获得薪酬、薪水所得的交税责任人和在我国境内有居处而在我国境外获得薪酬、薪水所得的交税责任人,能够依据其均匀收入水平、日子水平以及汇率改变状况确认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规模和规范由国务院规则。
第七条 交税责任人从我国境外获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交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越该交税责任人境外所得按照本法规则核算的应交税额。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交税责任人,以付出所得的单位或许个人为扣缴责任人。个人所得超越国务院规则数额的,在两处以上获得薪酬、薪水所得或许没有扣缴责任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则的其他景象的,交税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则处理交税申报。扣缴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则处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 扣缴责任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交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交税申报表。
薪酬、薪水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责任人或许交税责任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交税申报表。特定职业的薪酬、薪水所得应纳的税款,能够实施按年核算、分月预缴的方法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核算,分月预缴,由交税责任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核算,由交税责任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交税申报表。交税责任人在一年内分次获得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的,应当在获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我国境外获得所得的交税责任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交税申报表。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核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钱银的,按照国家外汇办理机关规则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交交税款。
第十一条 对扣缴责任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交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的规则履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依据本法拟定实施法令。
第十五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薪酬、薪水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交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越500元的   5
2  超越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越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越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越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越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越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越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越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交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则,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许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交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越5000元的 5
2 超越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越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越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越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交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则,以每一交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本钱、费用以及丢失后的余额。)
2、如股权转让方是单位,企业股权出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交税所得,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不需求交营业税,不需求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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