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如何征收营业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5 17:22浏览量:2088

问题:我物流企业对外一致承包事务,分配给几个运送企业运送,并供给物资仓储,我应怎么征收营业税?
答复:吉政发[2007]34号文件第六条规则:鼓舞开展现代物流业。
物流企业将承包的事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一致收取价款的,以其悉数收入减去其他项目开销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货运署理企业的营业税,可在扣除支交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运送费、保管费、出入境检疫费、熏蒸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他署理费用后,核算交纳营业税。
吉地税函[2008]105号文件规则:“吉政发〔2007〕34号)第六条规则,物流企业将承包的事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一致收取价款的,以其悉数收入减去其他项目开销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其间"其他项目开销"包含:物流企业将收入别离按交通运送和仓储事务核算的,承包的运送事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一致收取价款的,转交给其他运送企业的运费;承包的仓储事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一致收取价款的,转交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独自获得运送收入的,只扣减相应的运费。
凡未按规则别离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概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提示:物流企业一致承包运送事务,应将“交通运送业”(税率3%与“仓储保管”(税率5%)的部分分隔,别离核算别离征收,并按照上述文件答应扣除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费用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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