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诈骗案报案如何立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5 09:10浏览量:62
欺诈罪是常常发作的一种刑事违法,欺诈罪的类型有许多,当事人发现被欺诈后,能够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案子进行立案侦查,追查欺诈分子的职责,那么刑事欺诈案报案怎样立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刑事欺诈案报案怎样立案
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进程和方式。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立案程序包含关于立案资料的承受、检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一)对立案资料的承受
对立案资料的承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指控、告发和自首资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端。
(二)对立案资料的检查
对立案资料的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许承受的立案资料进行核对、查询的活动。其使命是正确确定有无违法现实发作,依法应否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职责,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许不立案的决议打下根底。对立案资料的检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要害。由于立案或许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资料检查的成果,而检查资料的进程,也便是依据法令所规则的立案条件,承认有无违法现实和剖析、评断这种违法现实是否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进程。因而,对立案资料的检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作业。
(三)对立案资料的处理
对立案资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过对立案资料检查后,别离针对不同状况作出立案或许不立案的决议。这是立案程序的最终成果。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资料检查后,以为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时分,应当立案;以为没有违法现实,或许违法现实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时分,不予立案。依据这一规则,对立案资料的处理,包含立案决议和不立案决议两种方式。
二、欺诈罪的主要特征
1、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所有权。欺诈罪的违法对象是公私资产,既包含动产,也包含不动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使被害人堕入过错,信以为真,然后“自愿”将资产由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一方。“虚拟现实”,是指伪造客观上并不存在的现实。虚拟现实能够是悉数,也能够是部分虚拟。“隐秘本相”,是指对受害人掩盖某种客观现实,使之堕入过错认识,然后交出资产。骗得的资产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违法;
3、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
4、片面方面只能由直接成心构成,而且须以非法占有为意图。
三、欺诈罪的立案规范
1、一般欺诈罪
一般欺诈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欺诈罪如集资欺诈、借款欺诈、收据欺诈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2、欺诈公私资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使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一、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上述常识便是小编对“刑事欺诈案报案怎样立案”问题进行的回答,公安机关对欺诈刑事案子立案的程序有三方面,首先是对报案资料进行受理,然后进行资料检查,最终是决议是否立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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