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当事人需要亲自参加离婚审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4 13:30浏览量:2099

导读:离婚案子的当事人呢有必要亲身出庭参与离婚审判吗?因为离婚诉讼直接触及当事人人身联系,夫妻两边爱情是否确已决裂是法院判定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为保护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令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清晰的规则。
一般的民事诉讼案子,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许托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并非有必要出庭。可是,离婚诉讼直接触及当事人人身联系,夫妻两边爱情是否确已决裂是法院判定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爱情改变奇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领会和精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毅力改变。为保护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令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清晰的规则。《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则,离婚案子有诉讼代理人的,自己除不能表达毅力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定见。据此规则,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应当出庭参与离婚诉讼。假如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定见,由法院依据客观情况承认其是否能够不出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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