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1 00:35浏览量:832

员工辞去职务能否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1997年9月,曹某同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作合同。从1997年9月起,公司一向依照政府的规则为曹某交纳养老、赋闲等各项社会稳妥费。2005年9月10日,公司在实施司理竞聘上岗时,曹某感到公司在选拔司理时不是很公正,不是选贤任能,而是任人唯贤。愤恨之下,曹某向公司递交了辞去职务报告,同公司免除了劳作联系。脱离公司后,曹某一向没有找到作业。2005年10月,曹某从报纸上得知,交纳赋闲稳妥费的人员赋闲后,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2005年11月12日.曹莫到当绒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恳求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的作业人员拒绝了曹某的要求。员工辞去职务能享用赋闲稳妥待遇吗?
曹某是因为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而赋闲的,不能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国务院公布的《赋闲稳妥条例》规则,具有下列条件的赋闲人员,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
1、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其所在单位和自己现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
2、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
3、现已处理求职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赋闲人员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有必要一起满意以上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本案中,曹某的赋闲是因为自己斗气形成的。曹某提交辞去职务报告是单独免除劳作合同的行为,不归于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规模,而是归于自愿赋闲的规模,其不符合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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