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是否主犯 真相不会太遥远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6 15:48浏览量:1321
一、什么是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毅力,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行与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或许成心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作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名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反被害人的志愿,使用暴力、要挟或损伤等手法,逼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最近闹得沸反盈天的李某某案子,便是一个典型事例。案子到目前为止,并未有一个明晰的成果,现实的真伪终究怎么,群众还不得而知。不过信任跟着案子的进一步开展,现实本相也离咱们不远了。
二、案子状况
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跟着各方音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头绪已经有了比较明晰的版别。昨日,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底细,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认主犯从犯。记者随后经过相关途径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状况根本现实。
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从发案到现在已近半年,由于两边律师说法不一,尤其是李某某的律师爆料不断,让案子好事多磨迷雾重重,案子本相究竟怎么?不光引发群众和媒体许多猜忌,继续发酵,还让群众等得心焦。《京华时报》8月6日的相关报导假如现实的话,那么案子本相已初露端倪,让人感到与本相越来越近,本相大白的那一天已不算悠远。当然,这一切还有待于法院的最终宣判才干真相大白,由于那才是最威望的,而现在不管群众传言仍是媒体报导,都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权当是茶余酒后的谈资罢了。
纵观这几个月来,有关此案的传言和媒体报导大都是貌同实异或许是走马观花,让人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而《京华时报》的这篇报导可以说是比较具体和合乎情理,从标题到报导内容,从案子前后的状况都是那么传神和必定,再结合李某某的平常所作所为,让人不由发作入情入理的感觉。假如最终案子真是如此,那么李某某不单要以轮奸案主犯遭到法令的严惩,并且还涉嫌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当然,对此报导,李某某家人和律师还没做出回应,依我看他们必定会有说法,不然,就等于默许李某某涉嫌强奸的现实,那之前所以尽力就等于付之东流,白发了冤枉钱,白做了无刻苦。别的,便是相关法院对此或许会有说法,作为咱们,就拭目而待吧。再便是人们更等待法院能提前开庭审理此案,复原现实本相,让凶恶得到惩办,让正义得到蔓延。我想这一天也不会太悠远了。
此案让李某某的家人和律师饱尝言论斥责乃至律师还遭到死亡要挟并报警,一起还引发有关子女教育、受害女工作和轮番发作性关系等一系列网络热议,尽管有些网友说法和做法有些过火,但情有可原,最少会给身为爸爸妈妈的人群、涉事两边当事人及社会群众一些有利的警示,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人生观的教育。这未必不是坏事引出好的作用,只不过价值有点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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