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1 23:33浏览量:1403

受理离婚挂号请求的条件包含以下方面: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两边共同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三)两边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挂号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布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则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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