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指的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8 10:40浏览量:775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办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关于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所采纳的暂时约束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儿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差异的。
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矩: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 (一)正在准备违法、实施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违法的; (三)在身边或许住处发现有违法依据的; (四)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 (五)有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或许的; (六)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严重嫌疑的。
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规矩: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分,有必要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地点单位。 公安机关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对需求拘捕而依据还不足够的,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的规矩: 拘留违法嫌疑人,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定见,部分负责人审阅,检察长决议。 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议后,应当送达公安机关履行。必要的时分,人民检察院能够帮忙公安机关履行。 担任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许常务委员会陈述;由于其他景象需求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许常务委员会答应。 人民检察院拘留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直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陈述或许报请答应。 拘留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当即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陈述或许报请答应。 拘留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能够直接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许常务委员会陈述或许报请答应,也能够托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陈述或许报请答应;拘留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由县级人民检察院陈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拘留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别离依照上述有关规矩陈述或许报请答应。 拘留担任办案单位地点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违法嫌疑人,应当托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陈述或许报请答应;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别离托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陈述或许报请答应。 对违法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地点单位。 因有碍侦办,不能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的,应当经检察长同意,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告诉的,应当向检察长陈述,并将原因写明附卷。 对被拘留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对被拘留的违法嫌疑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当即开释;依法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的,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的规矩处理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手续。 对被拘留的违法嫌疑人,需求拘捕的,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的规矩处理拘捕手续。
公安机关的规矩: 公安机关拘留违法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陈述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签发《拘留证》。履行拘留时,有必要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回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办人员应当注明。 对契合本规矩第一百零五条所列景象之一,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处理拘留手续的,应当在将违法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当即处理法令手续。 关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签发《开释告诉书》,看守所凭《开释告诉书》发给被拘留人《开释证明书》,将其当即开释。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造《拘留告诉书》,送达被拘留人家族或许单位,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不予告诉: (一)同案的违法嫌疑人或许逃跑,藏匿、毁弃或许伪造依据的; (二)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 上述景象消除后,应当当即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地点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告诉的,应当在拘留告诉书中注明原因。
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刻为37天。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