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7 22:37浏览量:1138
咱们知道,在社会上有些人为了到达意图对某些人或许单位受贿,在法令上对个人和单位受贿都有清晰的规则。那么,受贿罪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差异?针对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主体不同
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买卖的对向性违法,即买卖的主体两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而,个人受贿罪具有两个中心要件:一是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有必要是直接归归于自然人;二是所受贿的资产,有必要是归于自然人一切、并归其分配。
而单位受贿罪的违法主体有必要是单位。这儿所讲的单位,依据《刑法》第30条的规则,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违法案件详细使用法令有关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含国有、集体一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含依法建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归向不同
《刑法》的有关规则,单位受贿罪受贿行为的违法所得有必要归单位一切,假如归个人一切,应以自然人的个人受贿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违法案件详细使用法令有关问题的解说》第2、3条别离规则:个人为进行违法违法活动而建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施行违法的,或许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后,以施行违法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违法论处;盗用单位名义施行违法,违法所得由施行违法的个人私分的,按照刑法有关自然人违法的规则科罪处分。
三、情节规范不同
“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与个人受贿罪相差异的一个重要标志。至于怎么确认该罪的“情节严重”,则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即片面上的罪过程度与客观上形成的社会损害程度来确认,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视为“情节严重”。
受贿数额大。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则,单位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而个人受贿罪的追查数额起点是1万元。
自然人受贿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归于“情节严重”,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单位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才归于“情节严重”,的立案规范。
从立法原文看,两种罪过有堆叠、混杂的或许,一起由于两者的量刑起伏和立案规范存在非常大的不同,个人受贿罪最高刑可判处无期徒刑,而单位受贿罪最高刑仅五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贿罪立案规范》规则:个人受贿案的立案规范为一万元以上,某些特别状况下能够在一万元以下。而对单位受贿案则规则立案规范为二十万元以上,某些特别状况下能够是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司法实践中有部分违法嫌疑人以单位受贿作为辩解理由妄图减轻刑事责任乃至逃脱刑事追查。
不过,受贿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我们一定要恪守法令的规则,回绝做出一些受贿的工作,避免冒犯法令的规则。假如您咨询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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